• 索 引 号: FJ00123-0504-2017-00269
  • 文号: 闽卫财函〔2017〕54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7-08-18
  • 标题: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通知
  • 内容概述: 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7-08-21 15:27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精准推进平博体育网址健康扶贫工作,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有效缓解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稳定脱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要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医政〔2017〕83号)要求,对平博体育网址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13种大病的患者,按照定临床路径,定救治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的“四定”工作模式,推进“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的原则,实行集中救治。2017年底前,13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地区;2018年底,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2020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应治尽治,不落一人。要会同民政、扶贫、医保等部门组织核实核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患病情况,为符合大病集中救治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台账(详见附件1);会同医保部门参照省级医院各单病种费用定额标准确定市、县级医院单病种费用定额标准,并于次月5日前审核上报辖区内的上月相关数据信息(详见附件2)。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患病情况,充分发挥乡村医生、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队伍的作用,做好救治对象的组织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按照台账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新发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销号一例。同时,国定扶贫开发对象救治信息要同步在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平台更新。各定点医院要整合医疗资源,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并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报送救治对象诊疗情况、费用结算等信息。
  二、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福建省卫计委医改办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基层〔2017〕66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基层函〔2017〕513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均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2017年实现签约全覆盖,确保健康扶贫签约政策落实到位。
  三、落实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
  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工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64号)精神,组织实施13种大病定点救治工作,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慢性病签约服务和诊疗规范、费用合理的基本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要开展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全员培训和政策宣传,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强化惠民资金监督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制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廉洁保障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党组(委)领导、财务和业务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采取项目单位自查、上级检查、集中检查与日常性检查相结合,行业内部检查与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整改。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立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单位和资金使用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惠民资金督查工作,各县(市、区)6月份前完成所辖单位项目资金自查复核工作,各设区市7月份前完成本设区市所辖单位的督导检查工作,8月份后省卫生计生委开展督查工作,对项目资金进行抽查。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考核
  省卫生计生委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健康扶贫和卫生计生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健康扶贫等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指定内设机构和专人负责,并于8月31日前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汇总上报联络机构信息(详见附件3)。省卫生计生委将每年会同省有关部门组成督查考核组,对各地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并建立季度通报制度,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等情况,通过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健康扶贫人口签约服务督查和考核机制,开展定期督查、指导考核。
  联系人:游榕梢,联系电话:0591-87812227,87813844(传真)。
  附件:1.福建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管理台帐表
     2.福建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情况月统计表
     3.福建省健康扶贫工作联络名单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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