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501-2017-00032
  • 文号: 闽卫财函〔2017〕6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7-02-17
  • 标题: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的通知
  • 内容概述: 修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7-02-20 15:51

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省属公立医院省际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办〔2016〕20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省属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9号)规定,为便于并规范各医疗机构的临床收费操作,现对部分“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价格调整衔接工作,并及时对收费信息系统进行相应调整。数据库编码可到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财务处栏目(http://www.fjhfpc.gov.cn)自行下载。

  请各单位做好此次价格调整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

  附件: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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