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501-2016-00168
  • 文号: 闽卫财函〔2016〕27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6-07-11
  • 标题: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的通知
  • 内容概述: 修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6-07-14 16:03
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核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闽价医〔2016〕180号),核定“超声支气管镜检查”等40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对“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请各医疗机构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财务处栏目(http://www.fjhfpc.gov.cn)自行下载调整后的“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20160710新增部分)”和“除外内容库(20160710调整部分)”(详见附件),并按时对收费信息系统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1.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20160710新增部分)
    2.除外内容库(20160710调整部分)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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